
县检察院检察长督导看守所监管安全防范工作
近日,根据高检院、省院及市院通知要求,近日,蓝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吕新陵带领分管领导高满荣及监所科干警对县看守所的“三大现场”和重要监管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防范检察。
吕新陵在县看守所所长的陪同下,实地查看了看守所监区AB安全门及高压电网运行、通讯信号屏蔽等情况,认真检察了看守所门卫岗、收押岗、监控室等重要岗位值班民警到岗到位履职情况,随机抽查了监控安全设施运行及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入库、领用、回收、登记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吕新陵强调:一、看守所实际关押量过大的现状一时难以改变,对县看守所目前存在的自身难以解决的技防、物防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二、应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责任心,提高警惕性,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和强化各项制度落实,防止在押人员逃跑、自伤自残自杀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三、加强与移动公司的协调,尽快全方位屏蔽手机信号;四、在现在的初秋季节里,要特别注意传染性疾病的防控,一旦出现疫情,应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还要特别注意看守所食堂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在采购食品、蔬菜时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有毒、有害、过期和受污染的食材进入食堂,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情况;五、及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实施、设备,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六、驻所检察干警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看守所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确保“中秋、国庆”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来源:蓝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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